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统一部署,12月30日,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《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》,从持续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、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升级等多方面推出11条措施,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,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稳固基础。

一
持续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
1. 持续实施“共有产权”购房政策。继续实施并深化“共有产权”购房政策,市级实施主体继续给予同比例配套资金(以房票形式)支持,切实降低居民购房门槛。
2. 出台差异化购房支持措施。各县(市、区)应结合本地财政状况和住房需求结构,对新市民、青年人、首次置业家庭、改善性需求家庭、多孩家庭以及各类人才等重点群体,制定并实施分档购房补贴、契税奖补等差异化优惠政策,实现精准支持,有效降低购房成本。
3. 鼓励推动存量商品房转为保障性住房。灵活运用专项债、政策性银行贷款等政策,加大力度收购存量商品房,重点用于补充保障性住房、安置房、人才房等政策性房源,统筹推进库存去化与住房保障工作,促进资源优化配置。
4. 鼓励探索多元化购房模式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销售方式,积极推广“以租代售”“个人+房企”共有产权(个人持有产权比例不低于50%)等多元化购房模式。对通过上述方式购房的群体,在信贷支持、户籍迁入、子女教育、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倾斜。
5. 支持房企向租赁企业转型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商品住房、商业办公用房、闲置公寓及未售尾盘等房源改造后用于租赁经营,推动企业转型发展。同时,探索推动商业办公用房分割(合并)销售登记及租赁利用的相关机制。
6. 强化返乡置业季促销宣传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把握元旦、春节等返乡置业旺季,针对返乡人群制定专项促销方案,推出特价房、优惠房源等举措,激发市场需求,为购房者提供更多优质选择。
二
加快推动建筑业提质升级
7. 支持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“评定分离”改革,鼓励市内外优质施工、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标。支持在本地经营的央企、国企与市内优质民营企业,通过结对、联合等方式带动中小企业发展。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,对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,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%以上;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,原则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。
8. 优化一站式帮办代办服务。围绕一季度重点开工项目、重点企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,主动摸排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等服务需求,建立重点企业建设项目清单,按照“一企一策、全程代办”原则,提供“一站式”审批帮办服务,推动项目早开工、早投产、早见效。
9. 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提效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全面推行“全程网办”。对前期工作扎实、手续完备、施工条件成熟的项目,实行施工许可“同步受理、即时办理”。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,强化线上“并联审批”,实现工程建设审批“全程在线、一网通办”。
10. 加强建材与人工价格监测调控优化。统筹考虑春节等因素对建设成本的影响,加强对钢筋、水泥、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价格的动态监测,缩短信息发布周期。适时合理调整建设工程人工费标准,春节前发布人工费指数及塔式起重机、施工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工费指导价,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合理待遇。
11. 鼓励项目稳产与尽早复工。鼓励省市重点项目、重大公建项目、民生项目春节期间少停工或连续施工。各县(市、区)应保障至少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春节不停产,满足春节期间及节后集中复工需求。指导停工项目提前做好节后复工准备,落实人员、物资与工序安排。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部署,全面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检查,确保安全、有序复工复产。
来源:闽北日报(张莎)
编辑:郭婷婷
责编:张旭东编审:汪海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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